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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

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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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餐管理规定

时间:2012-04-16   点击数:
  一、走进餐厅,请同学们不要大声喧哗、打闹,尊重炊事人员的劳动,讲话文明,礼貌待人,不无理取闹,自觉排队买饭。
  二、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用餐后,请自觉地把剩饭、用完的餐巾纸等废物放在盘中,倒进专用垃圾桶内,盘、碗、筷子放到专用盛器内,保持餐桌干净。
  三、要爱护公物,在餐厅内请不要在餐桌上乱刻乱划,请不要在墙面和标志牌上乱写乱划,以保持餐厅内的整洁、干净、卫生。
  四、由于餐桌有限,无法满足一人一位,用餐完毕,请自觉离开餐厅,腾出座位让给后来的就餐者。
  五、洗完手后,请自觉将水龙头关紧,避免大量的清水白白浪费掉。
  六、在餐厅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以保证餐厅内不受污染。
  七、餐厅内一切餐具,只限在餐厅内使用,严禁带出,违者必究。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15号

总务处:0535-69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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