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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大中专院校入学新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7-18   点击数:

 

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

《烟台市大中专院校入学新生疫苗接种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各驻烟大中专院校: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7年全省免疫预防管理工作意见》、《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烟台市疾控中心制定《烟台市大中专院校入学新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713 

 

烟台市大中专院校入学新生疫苗接种工作

实施方案

 

大中专院校学生来自全国各地,流动性强,接触频繁,是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高风险人群。预防接种是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措施。我市自2006年开始对驻烟高校新生开展疫苗接种以来,驻烟高校学生疫苗针对传染病大幅度下降,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了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扎实推进大中专院校入学新生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在学生中建立起稳固的免疫屏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学校疫苗针对疾病暴发流行。以学校为单位入学新生麻疹类补充免疫达95%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接种对象

对烟台市大中专院校(含普通高校和民办院校)所有入学新生开展麻疹类疫苗补充免疫;有条件的学校建议开展流脑疫苗、乙肝疫苗、戊肝疫苗、甲肝疫苗等疫苗查验工作。

(二)疫苗补种原则

2017年各驻烟大中专院校,重点做好麻疹疫苗(含麻疹、麻风、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在此基础上,科学评估各学校传染病发病风险,根据疾病防控需求,在知情自费自愿基础上,开展流脑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戊肝疫苗等查漏补种工作。补种原则如下:

1.麻疹类疫苗(麻疹、麻风、麻腮风疫苗):无论有无麻疹疫苗接种史,只要无接种禁忌,接种麻疹疫苗或麻风疫苗或麻腮风疫苗1针次。

2.流脑疫苗:无流脑疫苗接种史或者未完成全程免疫且无接种禁忌症者接种1针次,本次接种与上一剂次接种间隔3年以上。

3.乙肝疫苗:无乙肝疫苗接种史或接种史不全且无禁忌症者,按照“0、1、6”程序补齐3针次乙肝疫苗。有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史者补种1针次乙肝疫苗,补种疫苗推荐使用20微克乙肝疫苗。

4.戊肝疫苗:无戊肝疫苗接种史者,按照“0、6”程序接种2针次。

5. 甲肝疫苗:无明确免疫史且无接种禁忌症者,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1针或按“0.6”程序接种甲肝灭活疫苗 2针。

上述疫苗中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免费接种。其它为自费疫苗,按照“知情自费自愿”原则接种,自费疫苗可收取疫苗费用、预防接种服务费和耗材费。预防接种服务费和耗材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格二发〔2017〕11号)收取,不超过22元,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三、技术措施

(一)预防接种证查验

各大中专院校应将查验证工作纳入学生入学报名程序,在每年新入学学生报名时,及时向学生或家长发放查验通知单,明确告知入学时携带预防接种证。查验时由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对已完成接种的学生及时登记,对未完成的学生填写摸底登记表(附表2),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

(二)疫苗领取和储存 

为保证疫苗供应顺畅,各院校校医院、医务室根据本单位计划招生数量制定疫苗使用计划,填写附表1和附表2,并于新生入学两周内将计划报至辖区县级疾控中心。各接种单位要认真做好疫苗领发登记,疫苗储存、运输管理、接种现场必须符合生物制品管理要求和冷链系统管理要求,保证疫苗安全、有效。

(三)接种的实施

1.接种场所:参照《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鲁卫疾控发[2016]7号)、《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规范烟台市大中专院校、劳动密集型厂矿企业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医院或医务室设立预防接种站(成人)或临时接种点,并报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预防接种站(成人)或临时接种点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方便受种对象的场所,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内开展接种。临时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等功能分区,室内应宽敞、明亮、卫生、整洁,通风保暖。每个接种点应配备足够的冷藏箱(包),冷藏箱(包)内应按照要求放置冻制好的冰排。疫苗必须在冷藏条件下使用,保证接种过程中疫苗质量,严禁在无冷藏条件下接种疫苗。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接种室每日接种前、接种后应使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以上,消毒情况应及时记录。接种场所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免疫宣传画、接种禁忌告知等,并切实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2.接种人员:由校医院、医务室接受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负责。

各接种点应根据工作效率合理安排接种日程和时间,每个接种场所必须配备2名以上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医务人员,每个人员接种量控制在20剂次/小时,防止发生因待种人群太多、等待时间太久而造成局面混乱或因缺乏耐心而放弃接种的情况。

(四)做好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为避免接种反应的发生,接种前一定要告知受种者所接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要进行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的询问,必要时进行查体。对可疑发热者测量体温,根据受种者健康状况决定是否予以接种,医学建议应当在接种记录上记录。接种时要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接种完毕后,应观察30分钟后无异常方可离开。

(五)接种登记和数据上报

接种完毕,要将接种证查验信息、疫苗接种信息及时记录到附表2,有预防接种证者还应同时登记在接种证上。接种工作开展期间应按月统计附表3,报表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大中专院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保证学生及时有效接种疫苗,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生,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对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疾控机构及接种责任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加强协作,成立专门领导和工作组织,切实抓好查验、补种等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确保新入学学生能够及时得到疫苗补种,减少传播疾病的风险。

(二)明确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工作。疾控机构负责指导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宣传,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类学校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具体实施,参加业务培训,做好相关宣传,及时通知和督促学生补种,并逐步将此项工作纳入常规。

(三)加强培训督导,确保工作质量。要加强对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项检查,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核查、接种率评估等方式,全面评价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正确宣传引导,提高学生主动参与意识。保障免费疫苗接种率同时,要做好二类疫苗的宣传发动。大学生对传染病及疫苗知识知晓率较低,认知较差,因此应正确宣传,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传染病及其危害性,调动起学生主动接种疫苗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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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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